不履行网络安全保护义务,将被公安机关依法处

 数汇科技     |      2019-05-29
“净网2019”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四川公安网安部门查处了一批不履行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的网络运营者。
一、宜宾学院不履行网络安全保护义务案
2019年1月,宜宾学院因网络安全责任意识淡薄、联网备案制度和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落实不到位,导致“移动图书馆馆藏书目查询平台”的页面被攻击篡改。
宜宾市翠屏区公安分局网安大队依据《网络安全法》,对宜宾学院作出罚款80000元,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作出罚款10000元的处罚;依据《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对学院“移动图书馆馆藏书目查询平台”未履行备案职责,作出停机整顿六个月的处罚。

二、四川千顺网络科技公司未落实违法信息防范义务案
2019年2月,四川千顺网络科技公司运营的广元市嘉陵江畔网因未落实网络安全保护技术措施、网络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导致网站被植入黑链,发布违法有害信息。
广元市公安局利州区分局网安大队依据《网络安全法》对四川千顺网络科技公司处以行政警告处罚。

三、泸州金田纸业公司不履行网络安全保护义务案
2019年2月,泸州市合江县金田纸业公司未落实防攻击防篡改网络防护技术措施,致使该单位多台办公用计算机被勒索病毒攻击无法使用。
泸州市合江县公安局网安大队依据《网络安全法》条对金田纸业公司处以行政警告处罚。 

四、甘孜州直属机关工委不履行网络安全保护义务案
2019年2月,甘孜州直属机关工委门户网站因未落实等级保护技术措施致使网页被篡改,致使搜索网站自动跳转到赌博平台。
甘孜州公安局网安支队依据《网络安全法》对甘孜州直属机关工委门户网站处以停机整顿一个月的行政处罚。

五、甘孜州投资发展集团不履行网络安全保护义务案
2019年3月,甘孜州投资发展集团因未能落实防攻击、防篡改的网络防护措施,导致公司OA系统和财务管理系统遭受勒索病毒攻击,公司业务系统瘫痪,单位重要数据无法恢复。
甘孜州公安局网安支队依据《网络安全法》,对甘孜州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作出罚款50000元的处罚,对直接责任人黄某作出罚款5000元的处罚。
(以上信息整理于:四川网警巡查执法 )